股指期货合约的当日结算价如何确定
点击量:发布时间:2020-02-25 14:50文章来源:全国期货开户文章作者:上海期货公司
国际市场上有四种方法来获取当日结算价,分别是: 收盘时段集合竞价;收盘前一段时间成交量加权价;收盘 价;收盘时刻最高与最低卖出价的平均价,按最小波动价 位取整。
在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》中,当日结算价 是指某一合约某一时段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 价。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合约在该时段无成交的,以前一相应时段成交价格按 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作为当日结算价。该相应时段仍无 成交的,则再往前推相应时段。以此类推。合约当日最后 一笔成交距开盘时间不足相应时段的,则取全天成交量的 加权平均价作为当日结算价。
合约当日无成交的,当日结算价计算公式为:当日结 算价=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+基准合约当日结算价 -基准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,其中,基准合约为当日有 成交的离交割月最近的合约。合约为新上市合约的,取其 挂盘基准价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。基准合约为当日交割合 约的,取其交割结算价为基准合约当日结算价。根据本公 式计算出的当日结算价超出合约涨跌停板价格的,取涨跌 停板价格作为当日结算价。
采用上述方法仍无法确定当日结算价或者计算出的 结算价明显不合理的,交易所有权决定当日结算价。
结算价与收盘价概念完全不同,两者数值会有所差异, 尤其在尾盘呈现单边走势时,两者差异会较大。例如,在 1 月 7 日,沪深 300 股指期货主力合约的收盘价为 3245.2 点。而按照每日结算价计算规则,当日全天交易只有 13 分钟,不足 1 小时,则结算价以这 13 分钟内的所有成交 价格按照成交量加权计算,得出的结算价为 3357.4 点, 比收盘价高出 112.2 点,相当于 3%左右的差别。
又比如,今日是熔断制度暂停后的首个交易日,截至 下午收盘,沪深 300 指数收于 3361.56 点,上涨 2.04%; 沪深 300 指数期货收于 3309.0 点,下跌 1.44%。由于股 指期货和股票现货市场涨跌幅计算基准存在差异,加上昨 日期指的结算价远高于收盘价,造成了今日行情显示上 “期货跌、现货涨”的现象。
尽管今日行情显示期货跌、现货涨,但这主要是因为 在计算涨跌时,期货是以昨天的结算价为基础,而现货是 以收盘价为基础,这才导致了涨跌幅的差异。如果期货也 用现货的方式,以昨日收盘价来计算,那么今日的期指其 实是上涨的。今日沪深 300 期货价格收于 3309.0 点,相 对昨收盘价 3245.2 点的涨幅约为 1.97%,但按照昨结算 价计算,行情上显示期指价格反而还下跌 1.44%。
投资者要仔细了解股指期、现货规则,理性看待行情, 以防对市场形成错误认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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